【8月1日起施行!电动车主“任性”将重罚】近几年,关于电动车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。近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该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,其中提到: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,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,将处以罚款!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将罚款 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,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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